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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的通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2-11-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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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科研202278

关于报送2022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2022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设 4个奖种,分别为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等级。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必须在提名书的“提名意见”栏中填写提名项目的提名等级,不实行跨等级评审。

(二)提名数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不受数量限制。

(三)提名专家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联合可提名1个项目;

3.正高级职称专家(全职在海南工作):3人联合可提名1个项目;

4.提名专家当年独立或者与他人联合提名的项目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科学领域范围内提名;提名专家执行回避原则,即不能提名本人、本单位项目(人选)。

三、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是本省单位或者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第一完成人的研究开发成果。

(二)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0年9月30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同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四)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六)已在往年获奖项目中使用的论文、专利等成果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七)项目应在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者异议解除后方能提名。

四、报送要求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实行网上填写申报,填报前务必认真阅读填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详见附件3)将无法提交评审。

(二)各项目申报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在线填写《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申报账号请联系科研处董老师,含单位盖章的内部公示佐证材料将由科研处统一提供,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2月16日24:00前完成提交并报送申报书PDF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735009